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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法(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意思)

2024-04-20 00:18:57 围观 : 218 次

前段时间,很多朋友提出了一些问题:

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法(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意思)

退休时如何区分工人和干部?

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已经15年没有缴纳足够的社保了。劳动关系应当如何认定?

别着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

01

2022最新版本

各类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

一、干部法定退休年龄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十年以上;

男性年满五十周岁、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十年以上,并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企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职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十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人员,男性五十五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岁以上,连续工作十年。

与工人劳动条件相同的基层干部,也适用本规定。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该人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作。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表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定退休年龄重述:

以上均为国发[1978]104号文件原规定。随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申:《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职工50周岁以上,女干部55周岁以上。

从事地下、高空、高温、特别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的退休年龄,男55周岁,45周岁对女性来说;因病致残或者非因工致残的,应当退休;经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性50岁。女性45岁。

后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又给出了解释: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法定退休年龄”概念予以解释的请示》收悉。经过研究,答案如下:

1999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中“国家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国家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请本着这一精神予以解释和执行。

2001年5月11日

3.国有企业破产提前退休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于:***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职工年龄;三年内有钢锭生产任务的国有企业。在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从事纺纱、织布工作的工人。

但同一雇员不得同时适用本规定与前款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企业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不得随意降低或者扩大适用范围。即日起,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辞职的企业,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辞职的员工必须返回企业。

4.城镇个体工商户等个体户和采取多种灵活就业方式的个体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号第三条规定: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个体工商户和采取各种灵活就业方式的个体参加养老保险后,一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省政府。养老保险费按季、半年、年缴纳;付款时间可累计、换算。

上述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时,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这只是您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而不是“退休”年龄。

02

退休时如何区分工人和干部身份

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出台了多项规定:

1、1974《***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过革命活动工作十年或以上。

2、1995年劳动部关于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号的通知第七十五条:

用人单位全体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如果职工从改制前原职工岗位调至原干部岗位,或者从原干部岗位调至原职工岗位、退休年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现任职务的规定。

3、1999年《***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1999]8号}均规定: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

4、200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规定,企业职工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龄在60岁以上。年龄50周岁,其中女干部年龄55周岁以上。

5、200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

2.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适用国家机关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国家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待遇。

打破“干部”与“职工”的传统界限,将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那些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就是管理者。职位变动后,收入及其他福利须根据新职位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不再按女职工、女干部的身份区分,而是按职务区分。管理职务55岁退休,非管理职务50岁退休!

03

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缴纳社保15年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

《最高法刊《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等撰写的《若干关键问题的理解与适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号文章,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编辑特意选刊出版。以下供HR参考:

一般情况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不一定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定性,实践中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十分复杂。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因职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因此不能享受按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些地方,农民工等人员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这些人员可能根本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公平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我们认为,该规定可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条规定的适用进行实质审查。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如上述另一意见所述的情况,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编辑重点关注:

根据最高法第《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号文可知,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要点是: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是因为用人单位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是,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非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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