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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什么叫阴阳合同)

2024-05-09 17:34:38 围观 : 429 次

阴阳合同在房屋销售中很常见。这时,当事人就采取非法手段来避税。这种行为是对国家利益的侵犯。那么阴阳契约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网友提问:

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什么叫阴阳合同)

什么是阴阳合同,是否违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朱敬杰律师答: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个是内部的,另一个是外部的。外在的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图,而是用来逃避国家的。出于税务目的等;内部文本是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表达,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阴阳合同”是违反规定的。它在给各方带来“好处”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在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为了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在向有关部门登记时会使用合同。他们通过少报价格或少报面积,减少销售合同的标的物,报低价格并少缴税款。这就是所谓的“阳合同”。》;买卖双方另签订一份合同,作为实际支付交易金额并实际履行的合同,称为“阴合同”。“阴阳合同”不仅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还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涉嫌偷税漏税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以虚假出口报关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被骗取的税款金额。

根据《刑法》第《刑法》条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年监禁或无期徒刑,以及罚款或没收财产:

与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凭证作为担保的;

不具备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继续签订、履行合同的;

收受对方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走的;

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

补充: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用欺骗、隐瞒等方法,虚报、漏报税款,逃税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以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事拘留并处罚款;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方式,对已代扣、代收的税款不缴、少缴,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多次而未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项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需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且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偷税漏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罚款的,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除外。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擅自伪造、变造、隐匿、毁损账簿、会计凭证,或者账簿多列支出、漏列、少列收入,或者接到税务机关通知后拒不申报的申报或制作虚假纳税申报表、未缴纳或少缴应缴税款均被视为逃税。纳税人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并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未支付或支付不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采用前款所列方式代扣、代收的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并对未缴纳或少缴的税款进行处罚。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朱敬杰律师简介

办理数百起诉讼案件,服务数十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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