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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城乡低保申请在哪办理手续(潜江城乡低保申请在哪办理的)

2024-04-19 12:45:07 围观 : 83 次

每个城市都会有需要国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很多城乡居民虽然有资格申请低保,但由于对低保相关政策了解不够,不知道去哪里申请。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潜江城乡低保到哪里申请及相关问题。1.去哪里申领潜江城乡低保?潜江市园林办公室章华中路22号2、申请潜江城乡低保所需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及授权书2、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申请表》3。《潜江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法律依据第九条国家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对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费用确定并公布,并定期调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及时调整。低保户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确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同居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访、征求意见、信息核实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予以公示,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地的村、社区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二条经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同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后仍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补助。第十三条低保户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加、减少或者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相信您一定对潜江城乡低保申请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或者有其他法律需求,可以直接寻求法律咨询,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解答。更专业的回答。祝您生活愉快!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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