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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缓刑的适用条件(结果加重犯缓刑的适用程序)

2024-05-02 12:28:05 围观 : 661 次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项行为侵犯多项合法利益,应认定为数罪,并根据竞争情况选择较重处罚之一。

但有的犯罪,会直接定性为情节严重的,仍认定原基本罪,加重处罚。

结果加重犯缓刑的适用条件(结果加重犯缓刑的适用程序)

此类犯罪被定义为严重犯罪。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基本刑罚是故意伤害罪。伤害行为造成重伤、死亡的,加重处罚,并认定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殴打、侮辱的,将受到严厉的处罚。犯前款罪,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追债为目的非法扣押、拘留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基本刑罚是非法拘禁罪,侵犯人身自由的合法权益。如果羁押造成重伤、死亡,侵犯身体、生命合法权益的,仍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强奸被拐卖妇女的;

引诱、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出售给他人强迫卖淫的;

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

以贩卖为目的偷窃婴幼儿的;

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及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出卖妇女、儿童的。

基本刑为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因拐卖造成重伤、死亡的,仍定基本刑,并加重处罚。它还涵盖了他们的近亲。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十四岁以下幼女通奸的,按强奸论处,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强奸幼女的情节女孩太出色了;强奸妇女或者多人强奸幼女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两人以上轮奸的;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基本刑罚是强奸罪,侵犯性合法权利。但如果强奸致人重伤、死亡,即使侵犯了其他合法权利,仍会以强奸罪论处,并加重处罚。

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监禁或死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1)在家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人、警察实施抢劫的;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灾物资的。

基本刑罚是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仍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257条: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段犯罪行为只有在知情的情况下才会处理。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死亡的犯罪,包括自杀,属于加重处罚。

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项之罪,应检举处理,但受害人不能检举或因胁迫、恐吓而不能检举者除外。

如果虐待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该人将被定为虐待罪,并加重处罚。含有自杀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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