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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检察廉洁工作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检察廉洁工作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1、公正廉洁执法 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2、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
3、争创一流检察院、争当一流检察官。
4、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严法。
5、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6、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司法。
7、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8、发扬艰苦朴素作风,弘扬务实求真精神。
9、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党风廉政建设准则
一、党风廉政建设准则
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及从事商业活动。
2、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不搞特殊。
3、个人家庭重大事项要向组织汇报,接受组织监督。
党员⼲部必须正确⾏使⼈民赋予的权⼒,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职权、谋求私利的⾏为。
利⽤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谋取利益,本⼈的配偶、⼦⼥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收受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检察廉洁工作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检察廉洁工作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