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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后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证件)

2024-04-28 13:09:22 围观 : 365 次

曾经结过婚的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并再次单身后可以再婚。这就是所谓的再婚。那么你知道再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吗?下面请跟随北京辰轩律师详细了解一下。

1、再婚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诉讼离婚后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证件)

申请:携带男女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近期2寸免冠合影三张。如果您已离婚,请携带您的离婚证或判决书。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理大厅,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上述手续。

审核:核对户口簿和身份证,查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缴纳登记费9元,双方写声明书,签字,按指纹,登记人号,打印结婚证,填写婚姻登记审核办理形式。

颁发证书:完成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向双方颁发结婚证书,正式宣告夫妻关系,法律确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并携带离婚证。

2、申请再婚有哪些特殊规定?

已离婚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再婚,其原婚姻关系已按照境外当地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文书法院)必须提交我国人民法院承认的裁定。如果被认可,则视为有效;不予受理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构离婚的,离婚文书不需要我国人民法院认可,但必须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构认证居住国的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

已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时必须出示离婚证件。前婚姻关系在外国按照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果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离婚文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认可。如果被认可,则视为有效;不予受理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前一段婚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的,离婚文书不需要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认可,但必须经过原籍国公证处公证国家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门批准。部委授权机构认证和我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持有我国人民法院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必须提供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我国驻外使领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经驻在国公证并经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的离婚文书办理认证手续。在国外有长期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人。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有特殊情况的,应当先向国内申请审批。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包括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或者当事人提交的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国籍证明或者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证明。婚姻进入当事人婚姻登记。文件。

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在我国使用的,按照条约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涂改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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