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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有哪些

2024-04-12 08:09:43 围观 : 0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村级事务包括什么?

村级事务包括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村级事务一般包括村级规划、生产指导、管理制度、脱贫致富、土地承包、耕地保护、财务管理、村级换届、计划生育、美丽乡村、治安管理、调解纠纷、民兵组织、关爱老人、妇女组织、公告公示、征兵工作、救灾救助、事务公开、村规民约、文书档案等。

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级事务即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的事务主要包括以下: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级事务即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的事务主要包括以下: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民间纠纷的分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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