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1、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年的时效期限不能被打断或暂停。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可以中断或者中止。因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自收到工伤证明或者伤残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果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诉讼时效将中断并重新计算。否则,超过一年,就已过了诉讼时效。
《劳动仲裁法》第27条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工伤认定申请及工伤认定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分为:
(1)雇主;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或者确诊患有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之日或者劳动者确诊或者诊断患有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协调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有特殊情况的,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可以提出申请,期限为一年。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补充、更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