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例(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公责比例)

2024-03-20 03:27:29 围观 : 323 次

提供劳务的人受伤了,责任如何承担?

案件简要描述

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例(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公责比例)

李某某聘请于某某对养殖池进行害虫清除作业。上岗前,李某某向于某某口头告知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作业过程中,于某某因接触设备危险部位而触电受伤。他的上肢被三度烧伤,躯干被三度烧伤。他住院一个多月了。花费医疗费6万多元。经鉴定,余某某伤残等级为九级。随后,于某以李某未支付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方追偿。如果服务提供方因服务而遭受损害,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劳务方损害的,劳务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劳务人员也有权向接受劳务的一方要求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获得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法官陈述

于某从事除虫作业时,李某某虽然口头告知其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但并未对其进行全面培训,也未设置安全措施。其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于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没有足够重视自身安全,使用设备明显不当,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过错。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本院认定李某某承担本次事故赔偿责任的55%,其余45%的责任由于某某承担。他自己。

因此,大家在生活中需要注意。聘请他人为您提供劳务服务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设置完善的安全措施,防止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大家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