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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判决抗诉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判决抗诉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抗诉是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刑事案件抗诉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后作出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收到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依法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抗诉。上级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抗诉不当,可以依法撤回抗诉。
二审法院对于抗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审查起诉部门(公诉科、处等)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判决抗诉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判决抗诉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